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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
摘自:好的蛋糕网        发布时间:2010-01-28        我要评论 0        进入论坛

        各有关单位: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社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将于2010年3月23日-25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世贸商城、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三展馆同时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暨第二十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技术展示会(英文缩写:FIC 201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届(FIC 2009)展览会简况:
       
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FIC)在食品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成为亚洲规模最大、产品覆盖面最广、专业活动最丰富、最能代表国内外行业发展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品牌展览会,成为一年一度国内外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和食品行业最盛大的年会。FIC2009虽然是在全球经济危机和三聚氰氨事件使食品工业遭受重创,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企业也受到一定的影响的特殊环境下举办的,但FIC2009展凭借着国际品牌展在业界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吸引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的业内企业积极参与,面对危机很多国内外企业选择FIC展作为企业创新产品、寻找商机、开发市场的平台,参展的积极性非但没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反而采取了加大展位面积和宣传力度的应对危机的对策。2009年3月25日-27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世贸商城和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三馆同时举行的FIC 2009有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家国内外参展商参展,其中国际参展商210多家、国内参展商800多家参展,展出总面积达54000平方米,展出规模再创新高。展会期间还举办三场学术报告会和28场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展览会再次以行业品牌展览会的影响力,成为行业聚焦的热点和行业年度贸易峰会。 

        二、FIC2010 展览会时间、地点:
        展览会名称: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暨第二十届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技术展示会(FIC 2010)
        展出时间:  2010年3月23日-25日
        展出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市漕宝路78号
        上海世贸商城:上海市兴义路99号
        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上海市兴义路77号

        为便于专业观众参观,三个展馆将按产品分类划区。光大会展中心为国际、合资、国内综合产品展区;世贸商城为国际、国内综合产品展区,其中在国际展区设立国际香精香料专业展区;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为国内食用香精香料及调味料展区。

        三、参展单位条件
        凡在中国注册的中资、中外合资(中方控股)生产和经销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均可在合资展区和国内展区报名参展。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近年来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不得参展。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冒产品和未允许使用的名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外资及外方控股企业参展办法另文通知。

        四、展品范围
        食品添加剂:酸味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被膜剂、着色剂、护色剂、复合食品添加剂、乳化剂、酶制剂、食用香精香料、增味剂、面粉处理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胶姆糖基础剂;
        食品配料: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糖醇、低聚糖、食用油脂及油脂替代品、专用面粉、酵母制品、植物蛋白、多肽、脱水果蔬及肉类、冷冻冷藏食品、馅料、调味料、香辛料、调味品、乳制品、保健食品、动植物提取物、饮料浓缩液、腌制剂;大豆制品、坚果、速溶茶、功能性食品配料、可可制品、膳食纤维、蛋制品、蜂产品、豆类、炒货、益生菌;
        健康食品及配料:各种天然、有机食品及食品配料;
        食品加工助剂:各类食品加工助剂;
        相关材料、设备、技术:食品包装机械、包装材料、食品加工设备、食品添加剂和配料生产
应用技术、专业刊物和出版物等。
        食品安全技术设备:各种食品检测仪器、设备、标准、检测方法、技术。

        五、参展费用、展位设施及服务内容
        本通知及收费标准只适用于中资企业和中国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国外企业、在华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台港澳地区企业及代理销售国外产品的中资企业根据展馆规定均应在国际展区参展(另文通知)。

        (一)、参展费用及展位设施:

展馆、楼层 中资企业
(每平方米)
中外合资企业
(每平方米)
1、光地租用面积不得少于
18平方米,展位施工管理
费、电箱费等需由参展单位据实另付。
2、18平方米以下标准展位不
得改为光地做展位特装,只能
在标准展位的基础上做展位改
型装修,且必须由主场搭建商实施。
3、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会员(按期交纳会费的)减收
100元/每满9平方米;2009年
本展览会的参展商和2009年秋
季展的参展商减收100元/每满
9平方米(不重复计算)。
标准展位 光地 标准展位 光地
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二层、世贸
商城一层、国际展览中心一层 
780元 650元 1150元 980元
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三层、东馆
国际展览中心二层
720元 610元 1110元 940元
世贸商城二层 660元 540元 970元 720元
9平方米(不含)以下标准展位 890元 不设 1310元 不设
标准展位和光地的角展位 600元/每个角

        (二)、标准展位内设施配置:
        9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四把椅子、二只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2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一张方桌、六把椅子、四只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5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二张咨询台、一张方桌、八把椅子、四只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18平方米:同2个9平方米展位配置,增加一张方桌
        6平方米:三围板、地毯、一张咨询台、三把椅子、二只射灯、一个220V电源插座、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

        (三)服务内容:免费为所有参展单位在展览会会刊中刊登名录,并免费提供展览会会刊[18平方米(含)以下1本,18平方米(不含)以上2本]。

        六、参展办法:
        (一)参展报名:拟参展单位请填写FIC 2010参展申请表及合同(附件一),表中内容将刊入展览会会刊,故请提供中英文打字稿或用正楷填写清楚,连同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寄或传真至展览会主办单位办公室。  
        (二)展位选定:我们在收到FIC 2010参展申请表及合同等有效文件后,将与参展商进行展位选择,待展位确定后,我们将给参展商传真“FIC2010展位费付费通知”、“登陆展览会网上参展商服务区的通知”。
        (三)付费及展位确认:参展商需按照“FIC2010展位费付费通知”中规定的付费时间将展位费汇入展览会帐户,我们在收到展位费后,即寄发“展位确认函”及《参展商服务手册》(服务手册包括展览会时间安排、布展要求、展品运输、参展有关规定、学术报告会安排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参展人员住宿安排等)给参展单位。
        (四)展位安排的原则:三个展馆将按参展商的企业性质和产品分类划展区。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一层和二层部分区域为国际展区,西馆二层部分区域、三层和东馆为中外合资、国内综合产品展区。上海世贸商城一层部分区域为国际香精香料专业展区,一层部分区域和二层为国内综合产品展区。上海国际展览中心为国内食用香精香料和调味料产品展区。 

        七、参展规定:
        (一)参展公司展出的产品必须为国内品牌,产地亦为国内生产;外商投资比例超过50%的外方控股企业须在国际展区参展;代理外国公司产品的国内经销商参展,也不得在国内展区展出外国公司的产品。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国外公司,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不得在国内展区参展;在国内展区参展的展位内不得出现国外公司、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名称、标志和产品。
        (二)所有展不得在展出现场零售;不得展出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和本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以外的产品;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冒产品和未允许使用的产品。
        (三)已报名并付费的参展商要求取消参展,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并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如在开展前120天之前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100%展位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90天至120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50%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50天至90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25%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49天以内提出退展,不再退款。此项费用用来补偿因退展造成的损失。退展的具体日期应是主办单位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四)由于本展览会深受业内企业的信赖, 受展馆总面积限制,展位已连续五年供不应求,虽然自2008年起增加了一个展馆,但并未缓解展位供需矛盾,仍有部分企业没有申请到展位。因此,希望各单位在申请展位时适当缩减展位面积, 特别是上届展览会面积较大的展位,要适当压缩面积,以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参展机会。

        八、展览会期间的学术报告会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一)展览会期间将举行学术报告会,并出版《论文集》,其内容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科研、生产、应用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等管理经验和国内外发展及市场预测、食品安全等。学术报告和论文不得宣传某个产品或某个品牌。拟撰写论文的科研人员请于2009年11月15日前将附件3 传真至主办单位办公室,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论文全文电子邮件至:cfaa2003@yahoo.com.cncfaa1990@yahoo.com.cn,邮件主题词请注明:“FIC2010学术论文”字样。论文格式参见《中国食品添加剂》杂志。经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审核合格,符合要求的论文将收入公开发行的《论文集》,并从中选取部分论文做现场报告。
        (二)展览会期间还将举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发布会。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可具体介绍本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等。拟举办的参展单位,最迟于2009年11月15日前填写附件3传真至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审定,经选定后,即通知参展单位。请将发布内容于2009年12月31日前电子邮件至:cfaa2003@yahoo.com.cncfaa1990@yahoo.com.cn,邮件主题词请注明:“FIC2010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内容”字样。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每场收费标准为8000元人民币。

        九、展览会广告
        本届展览会将有以下广告形式:展前宣传的《会展简报》广告、展览会会刊广告、参展商司标或产品标志广告、展期快报广告、展览会网站广告条广告、现场广告及展馆内电子屏广告、展览会参观证吊带广告等。广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拟作广告的参展单位请将附件2传真至主办单位办公室。

        附件: 
        1、FIC 2010参展申请表及合同下载点击.doc
        2、FIC 2010广告预订单下载点击.doc
        3、FIC 2010 学术报告会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申请表下载点击.doc 

中国贸促会轻工行业分会 

[责任编辑:h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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